证券代码:300905证券简称:宝丽迪公告编号:2024-074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公告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劲松先生计划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止,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36%)。
近日,公司收到陈劲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来源(元/股)(股)总股本比例(%)非公开发2024年12月5日
陈劲松行取得的集中竞价至2024年12月2032.675214991000.8431股份日
合计:14991000.8431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7563066.049192572065.2060
陈劲松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890771.512311899770.6692
有限售条件股份80672294.536880672294.5368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劲松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陈劲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陈劲松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劲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