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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闻达)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09-30 查看全文

宝丽迪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闻达)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丽迪

股票代码:3009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闻达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徐毅明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宝丽迪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八节备查文件..............................................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指徐闻达甲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受让方、乙方指单一资金信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徐闻达、徐毅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告书

宝丽迪、公司、上市公司指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股本、上市公司总股本指177817756股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指股票被动稀释,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归属被动稀释,以及徐闻达协议转让产生的权益变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15号》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比例指“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元、万元指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徐闻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0319**********

住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

姓名:徐毅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0319**********

住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

企业名称: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宝”)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呈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51438230Q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11-13

经营期限:2002-11-13至2052-11-12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三企业名称: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铕利合盛)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注册资本:1398.093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毅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Q3QN81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8-17

经营期限:2017-08-17至2027-08-0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闻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徐毅明与徐闻达系父子关系,徐毅明先生分别持有聚星宝80.00%的股份,铕利合

6盛53.08%的合伙份额,铕利合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毅明先生;故徐闻达、徐

毅明、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本次协议转让旨在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合作伙伴,协同优势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徐闻达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编号:云信信2024-1377-XYZR号),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自前次权益变动(2023年6月1日)至今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归属以及本次协议转让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过程如下: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徐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动稀释权益变动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徐闻达3826222623.75%0.0038262226.21.70%

徐毅明110982666.89%0.0011098266.6.30%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

3271775820.31%0.003271775818.56%

限公司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

93438385.80%0.0093438385.30%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9142208856.75%09142208851.86%

2024年9月18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归属,徐闻达及其一致行

动人所持股份被动稀释权益变动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徐闻达38262226.0021.70%0.0038262226.0021.52%

徐毅明110982666.30%0.00110982666.24%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

3271775818.56%0.003271775818.40%

限公司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

93438385.30%0.0093438385.25%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9142208851.86%09142208851.41%

截至协议转让签署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徐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91422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1%,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徐闻达持有上市

9公司股份38262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一致行动人徐毅明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11098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一致行动人聚星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717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铕利合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34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徐闻达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股份转让通知,获悉徐闻达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甲方”)与云南信托(以下简称“受让方”、“乙方”)于2024年9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徐闻达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23.10元/股,股

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19450000元(大写:贰亿壹仟玖佰肆拾伍万元)。

本次协议转让后,双方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徐闻达3826222621.52%-95000002876222616.18%

徐毅明110982666.24%0110982666.24%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

3271775818.40%03271775818.40%

限公司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

93438385.25%093438385.25%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9142208851.41%-95000008192208846.07%

云南信托00.00%950000095000005.34%综上,徐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变动数量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徐闻达3826222623.75%-95000002876222616.18%

徐毅明110982666.89%0110982666.24%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

3271775820.31%03271775818.40%

限公司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

93438385.80%093438385.25%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9142208856.75%-95000008192208846.07%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01、协议转让当事人甲方(转让方):徐闻达乙方(受让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

2、标的股票转让及转让价格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票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5.34%);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票。

(2)自标的股票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票相关的全部权利一并转移至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标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3)双方确认,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23.10元/股,标

的股票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19450000.00元(大写:贰亿壹仟玖佰肆拾伍万元)。双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由双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3、转让价款的支付及交易安排

甲方将协议转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批材料被深交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标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表或类似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信托合同签署并

65835000.00元信托资金已到位,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658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捌拾参万伍仟元整)。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需配合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

户的6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1536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参佰陆拾壹万伍仟元整),至此,乙

方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如上述任一付款条件未获满足,则乙方有权拒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亦有权但并无义务放弃或豁免前述所列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付款条件。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11无论本协议是否约定,由于双方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除转让价款以

外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于2024年9月27日。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甲方为自然人,则由自然人签字并捺指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协议转让旨在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合作伙伴,协同优势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

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12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徐闻达先生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闻达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

15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6(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闻达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

17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份有限公司路29号股票简称宝丽迪股票代码300905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徐闻达信息披露义务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称人通讯地址路2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不变,量变化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否为上市公司第一人是否为上市

大股东是■否□公司实际控制是■否□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多选)□其他■(被动稀释)

继承□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422088股,占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公司总股本的56.75%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9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81922088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变动比例:减少5.34%

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46.07%

变动时间:2023年6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9月18日限权益的股份变动的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归属以及2024年9月27日本次协议转让减持其时间及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归属被动稀释,以及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协议转让的出让方

18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9(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闻达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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