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证券简称:国安达公告编号:2024-049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
钉钉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
2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戴李宗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年8月22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