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证券简称:山科智能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6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3日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6.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具体情况如下:《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回1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6.65元/股(《含),回购数量上限调整为225.4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9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7755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6.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价格上限调整后,对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回购总金额上限-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已回购数
量=(4000万元-777.5513万元)/21元+31.95万股=185.40万股,占总股本的
1.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外,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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