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证券简称:翔丰华公告编号:2024-74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鹏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61)。根据该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鹏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20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计划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8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鹏伟先生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周鹏伟先生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1277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7%。此外,自前次权益变动公告(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11月8日由于可转债转股
等造成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周鹏伟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8%。上述事项导致周鹏伟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1.36%。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周鹏伟义务人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陈行街125号权益变动
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11月8日
时间股票简称翔丰华股票代码300890变动类型一致行动
(可多增加□减少有□无人
选)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是否□或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变动比例(%)
股等)1.36(含被动A股 127.73
稀释)1.36(含被动合计127.73
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选)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比例(%)(%)合计持有
1562.0814.461434.3513.10
股份
其中:无
限售条件390.523.62262.792.40股份有限售条
1171.5610.841171.5610.70
件股份注1: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36341股,周鹏伟先生共持有15620814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4.46%(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305100股股份)。周鹏伟先生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1277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17%。自2023年9月18日至
2024年11月8日,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导致总股本增加,周鹏伟先生持股被动稀释比例为0.18%。上述事项导致周鹏伟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1.36%。
注2:股东减持比例为1.17%,股权稀释比例为0.18%。累计股权变动比例为1.36%。减持比例与稀释比例之和与累计变动比例之间的差异,是由于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是否为履1、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行已作出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执行减持;
的承诺、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鹏伟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意向、计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划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鹏伟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是□否行政法
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
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是□否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周鹏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