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尼测试”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谱尼测试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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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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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前述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该事项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晓宁王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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