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5证券简称:捷强装备公告编号:2024-071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87万股至71.7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6%至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及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7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1%,最高成交价为2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873951.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