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证券简称:安克创新公告编号:2024-075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权益分派完成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31元/股调整为27.71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1.06元/股调整为40.46元/股,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6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6月21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50)。
4、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834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7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至此,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2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83420股。
7、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8月24日为授予日,以40元/股的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38103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8、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9、2023年7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914822股限制性股票自2022年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10、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00元/股
调整为38.80元/股,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8.80元/股调整为28.3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83420股调整为
6738446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6032股调
整为254842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31元/股调整为27.71元/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2023年7月6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56)。
4、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5、2023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6331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37元/股调整为41.0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63313股调整为3202307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1.06元/股调整为40.46元/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57)。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019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6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各期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缩股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发生增发新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案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531410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8846465.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9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8.31-0.60=27.71元/股
2、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1.06-0.60=40.46元/股
3、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62-0.60=40.02元/股综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8.31元/股调整为27.71元/股,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41.06元/股调整为40.46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6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9月11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531410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8846465.6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
《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