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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66证券简称:安克创新公告编号:2024-089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 B座 4楼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阳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7824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31410776股的54.1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3517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410776股的

43.94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4307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410776股的10.2194%。

1(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391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531410776股的10.23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84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410776股的0.01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307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410776股的10.219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87786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反对2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53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9%;反对29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9%;弃权7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07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74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2权股份的99.9694%;反对11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214%;弃权5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0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9%;反对3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2744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613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8930%;反对3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20%;弃权2744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04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钱珍、黄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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