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证券简称:锋尚文化公告编号:2024-071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2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沙晓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于福申先生、苗培如先生、独立董事周煊先生、钟凯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