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证券简称:协创数据公告编号:2024-085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使用由“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调整至“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7599.85万
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增资,用于“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其中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99.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安徽协创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增至31500万元,公司仍持有安徽协创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243264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18794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9544047.1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9250948.10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8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根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序项目投资总项目实施主体投入金额(万号额(万元)
元)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
1安徽协创22638.5320544.50
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2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公司东莞13325.2611753.40产建设项目市塘厦分
公司
3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公司32227.6824730.00
4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14949.606051.60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7845.607845.60
合计90986.6770925.10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8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845.60万元;
注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减少“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599.85万元,并将上述减少的募集资金投入7599.8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中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同时对“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产
品方案以及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设备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划投入工程建设、设备及软件投资的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序项目投资总项目实施主体投入金额(万号额(万元)
元)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
1安徽协创30238.3828144.35
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2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公司东莞5725.414153.55产建设项目市塘厦分
公司
3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公司32227.6824730.00
4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14949.606051.60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7845.607845.60
合计90986.6770925.10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将由“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调整至“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7599.85万元,用于对安徽协创增资,其中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99.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安徽协创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至31500万元,安徽协创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的概况公司名称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长安路交口协创物联网合肥产业住所园法定代表人潘文俊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经营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2034年12月22日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家用电
经营范围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
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增资前后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增资完成后,安徽协创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至31500万元,公司仍持有安徽协创100%的股权。
(三)安徽协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0861.92218024.87负债总额64010.5573925.94
净资产116851.37144098.93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9588.15153838.43
利润总额15554.6331564.21
净利润13950.0027247.57经查询,安徽协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本次用于安徽协创增资部分的募集资金将严格存放于“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与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七、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认为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