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证券简称:协创数据公告编号:2024-09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概述
为加速业务发展,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以直租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具体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内容以后续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授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
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有效期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业务的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不影响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进一步盘
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