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证券简称:浩洋股份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丹麦 SGM Light 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与卖方所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收购及境外投资事项的交割还需经过中国境外投资备案。未来,在资产购买完成交割后存在整合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2024年8月31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丹麦奥胡斯破产法院指定的破产资产受托人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收购破产程序中的丹麦 SGM Light A/S(以下简称“SGM 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品牌名称、商标、域名、专利、客商名录信息等无形资产、信息技术设备、车辆、存货、合同权利、员工等),但不承担 SGM公司债务,收购价为 3000000 欧元。
2、总经理工作会议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破产程序中的丹麦 SGM 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但不承担其债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Bech-Bruun 律师事务所( Gdanskgade 18, 2150 Nordhavn) S?ren
Christensen Volder 律师作为“卖方”,是丹麦奥胡斯破产法院指定的破产资产受托人。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名称:SGM Light A/S
2、公司营业地址:Sommervej 23 Hasle DK-8210 Aarhus V,Denmark
3、交易标的资产主要如下:
1)商誉资产及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名称、商标、域名、网站、专利、所有的文件记录、客户资料、供应商资料、数据等。
2)所有电脑和 IT 设备,相关的软件,以及所有交通工具。
3)固定资产、生产设备、存货。
4)相关合同权利,公司有权在交易协议生效后在 SGM 公司现有合同中挑选
公司愿意承继的合同权利。
5)员工,公司接管卖方雇员。
6)在营业场所内的所有其他未列明资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协议“卖方”,是丹麦奥胡斯破产法院指定的破产资产的受托人。
交易协议“买方”为公司,并有权由公司自主决定将协议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指定主体享有和履行。
2、交易资产:破产程序中交易标的公司拥有的核心经营性资产,包括生产
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专利、商标等。
3、交易价格:(1)资产购买价款总额3000000欧元;(2)支付方式:
最终购买价格在转让日以现金支付,不得抵消。
4、资产交割:自转让日起,买方即对资产拥有完全且不受限制的控制权;
卖方确保买方实际占有和控制交易资产,移交的交易资产权利完整无瑕疵。
5、债务继承:不承担任何债务。
6、雇员安排:买方自破产日期起接管卖方雇员,买方承担在破产日前后卖
方对员工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7、适用法律:丹麦法律
五、资产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资产目的
SGM 公司位于丹麦奥胡斯,于 1975 年在现代舞台演艺灯光发源地意大利成立,是集研发、创意、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建筑艺术照明产品与舞台演艺照明产品专业照明企业;作为行业内全球知名品牌,拥有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地区的销售网络。该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创意与销售团队,一直专注于技术创新,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了全天候防水摇头灯产品,并拥有覆盖建筑艺术照明与舞台演艺照明的独特专利技术。该公司产品在业内以低维护成本、外观设计独特以及性能一致性而著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全球范围内众多知名的建筑艺术照明与舞台演艺项目中,包括法国巴黎 LV 总部艺术亮化项目、奥兰多环球影城亮化项目、新加坡天空之树亮化项目、Rolling Stone 滚石乐队演唱会、Justin Bieber 演唱会项目等。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购买 SGM 公司资产与公司现有业务有较强的互补性,有利于丰富公司建筑艺术照明产品与舞台演艺灯光设备产品品类,拓宽品牌与渠道,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增强公司产品品牌矩阵,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此次收购境外资产存在以下风险:
(1)企业运营管理风险。丹麦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
征等均与中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对公司的运营管理、文化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加强本地化队伍建设,并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降低运营管理风险。
(2)汇率风险。如果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支付价款带来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资产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