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证券简称:浩洋股份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