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王亮亮:涂勇:
程亮: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