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7元,共计募集资金62861.19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1941.0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96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调整后累计项目投资进度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入金额
1承诺调整后累计
项目投资进度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入金额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45319.6025212.6025585.61101.4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43.003000.001559.1051.97%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87.76101.76%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21750.0011395.1752.39%
合计54962.6054962.6043627.64-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预计达到调整后预计达到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可使用状态日期可使用状态日期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
2024年06月30日2025年06月30日
业基地项目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06月30日2025年06月30日交汇处西南侧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厂地建设
进度慢于预期,目前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消防工程处于待竣工验收状态,预计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装修工作及取得相关竣工验收文件,试验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有所延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和研发设备采购,由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与“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一致,后者建设进度由于前述原因延期,导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相应顺延。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2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延期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郭振国王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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