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证券简称:东岳硅材公告编号:2024-11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减持方减持均价减持区间减持股数减持比股份股东名称减持期间式(元)(元)(股)例(%)来源
民生银行集中竞2024年10月97.65-抵债
8.2795000000.79
北京分行价交易日-10月28日9.28资产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股)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92492985.77597492984.98
民生银行其中:无限售条
692492985.77597492984.98
北京分行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公告披露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未违反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此前的相关承诺。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