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证券简称:玉禾田公告编号:2024-07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
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洁”)申请陆佰伍拾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高洁申请壹仟叁佰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现将上述担保协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59874554M
成立日期:2013年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付燕
注册资本:6332.842426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幢25楼25-1、25-2号
经营范围: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护,城市道路、社区(冰雪清运)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不含餐厨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业设备清洗,灯饰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市政设施及设备管理、维护,保洁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苗圃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不含林木种子生产、销售),物业管理,环卫车、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手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废旧电子产品处置、危险废物回收、报废汽车回收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公厕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专用设备修理,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打捞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软件开发,规划设计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物清洁服务,二手车经销,销售代理,机械设备批发,再生资源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7111.5042778.69
负债总额28214.4925366.38
净资产18897.0117412.31
项目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6297.6261097.64
利润总额5544.494133.25
净利润4484.693384.40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
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5、担保范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以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重庆高洁少数股东已承诺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2024)渝银综授额字第000054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者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仟叁佰万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重庆高洁少数股东已承诺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95085.11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7544.83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