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10 月20 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中的“变”:对比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有部分调整:1)在延续项目真实性、唯一性、额外性等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额外性做出详细解释;2)第九条、第十条删除了关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类别的阐述;3)第十条,开工建设时间从征求意见稿的2012 年6 月13 日调整至11 月8 日;4)第十三条,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范围”调整为“是否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项目方法学支持领域”。整体上,在核心机制方面,《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结合实际应用需求,做出部分调整和解释。
生态环境部负责方法学制定和发布:根据《管理办法》规定:1)中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参与交易;2)监督管理分为市级、省级、全国三个层级;3)“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制定并发布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作为相关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实施与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依据”;4)申请登记的项目需“于2012年11 月8 日之后开工建设”,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应当“产生于2020 年9 月22 日之后”。我们认为:1)自然人、国外相关组织均有望参与国内CCER 交易,进而提升市场活跃度;2)方法学都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制定,之前由发改委发布的所有方法学或将不再适用,同时项目方法学将根据外部变化及时修订。
垃圾焚烧发电或将受益: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删除了先前《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类别的阐述,项目需满足“有利于降碳增汇,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该调整为将来项目的申请提供了想象空间。根据北极星固废网数据,垃圾焚烧发电替代燃煤发电,1 吨生活垃圾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208-283kg。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对碳减排更大的贡献是替代填埋,参照垃圾填埋场,焚烧1 吨生活垃圾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约300kg。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或将受益。
投资建议:CCER 重启或将推动相关企业节能减排,增厚盈利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为“双碳”目标的达成构成良性循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或将受益。谨慎推荐固废综合治理板块的瀚蓝环境、旺能环境、三峰环境、复洁环保、高能环境、玉禾田;建议关注填埋气治理企业百川畅银、林业碳汇相关标的东珠生态。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地方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