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证券简称:指南针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
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顿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根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045万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同意为330名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份数为389.87万份,价格为49.7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冷晓翔、孙鸣、郑勇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06万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冷晓翔、孙鸣、郑勇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