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5证券简称:值得买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通知各董事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隋国栋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隋国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肖土盛先生、刘峰先生、黄生先生,其中肖土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隋国栋先生、陈莹倩女士、刘峰先生,其中隋国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黄生先生、刘超先生、曲凯先生,其中黄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曲凯先生、隋国栋先生、肖土盛先生,其中曲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隋国栋先生、刘峰先生、陈莹倩女士、许欢先生、李楠女士、柳伟亮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隋国栋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刘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陈莹倩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许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5)聘任李楠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柳伟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超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披露标准的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