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证券简称:德恩精工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
的公告
股东刘雨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持有公司股份5427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0%)的股东刘雨华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14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雨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公告日,刘雨华女士累计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元/股)
2024年10月
24日至2024
刘雨华集中竞价16.3714600001.00%年10月28日合计14600001.00%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54279003.7039679002.70
刘雨华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279003.7039679002.7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二、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到达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雨华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股票简称德恩精工股票代码300780变动类型
(可多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等)
A 股 1460000 1.00
合计1460000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
54279003.7039679002.70
份
其中:无限
刘雨华54279003.7039679002.70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合计持有股
47920003.2747920003.27
份
其中:无限
李茂洪47920003.2747920003.27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刘雨华、李茂洪合计持有
102199006.9787599005.97
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2199006.9787599005.9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作出的承诺、意向、计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划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雨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刘雨华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刘雨华女士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刘雨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