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72!"&'%()!*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三月!"#$%&'()'(*+-#./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棋程晨光高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贝仁芳凌强朱可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潘斌冯晓郭斌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荣三王鹏潘东浩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程晨光陈坚钢魏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孙惠民吴明霞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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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数量:85158150股
2、发行价格:8.2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3.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6292445.83元
"-.%&/012
1、股票上市数量:8515815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456712
发行对象机电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5年3月7日)起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9:;<=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55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特别提示..................................................5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5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5
三、发行对象限售安排............................................5
四、股权结构情况..............................................5
目录....................................................6
释义....................................................8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9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票发行情况........................................10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10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11
四、发行数量...............................................11
五、发行价格...............................................12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2
七、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3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3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3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5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7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8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9
6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19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3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5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28
二、发行人律师..............................................28
三、审计机构...............................................28
四、验资机构...............................................29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0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31
第九节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32
二、查阅地点...............................................32
778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运达股份、本公指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控股股东、机电集团指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发行指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募集资金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董事会指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指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天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9月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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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发行前注册资本701771155元!法定代表人陈棋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上市日期2019年4月26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运达股份股票代码300772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58号!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电子邮箱 info@chinawindey.com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windey.com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
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经营范围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电站的投资运营,以主营业务及新能源项目 EPC总承包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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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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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4562024年1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1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1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892:;<=>52024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0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2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7号)(注册生效日为2025年1月24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5
2025年2月14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机电集团发送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5年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7号),确认截至2025年2月18日12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收到认购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申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
币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整(¥699999993.00)。
2025年2月1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不含税保荐承
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8号),确认截至 2025年 2月 19日上午 11:30 止,运达股份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15815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3.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07547.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6292445.8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8515815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11134295.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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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象1名,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电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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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5158150股,由机电集团以现金方式
11全额认购,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超过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认购对象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机电集团699999993.008515815046.50%
N"#$*+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8.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已于2024年7月11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7元/股调整为8.22元/股。
O"PQRS@#$TU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3.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707547.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292445.83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V"PQRSWX)YR<=
2025年2月14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机电集团发送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5年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7号),确认截至2025年2月18日12时止,保荐人(主承
12销商)已收到认购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申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
币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整(¥699999993.00)。
2025年2月1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不含税保荐承
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8号),确认截至 2025年 2月 19日上午 11:30 止,运达股份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15815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3.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07547.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6292445.8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8515815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11134295.83元。
Z"PQRS[U\]^_@3L`abcde<=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f"-.%ghija<=
2025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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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廉俊
1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9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9969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95号
煤炭销售(无储存)、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成套;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焦炭、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装饰材料的销售;仓
储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认购数量85158150股机电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期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5年3月7日)起算。
+7-./ABGHIJKLKM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机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报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针对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同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ABNOKLPGHIQRSJTUVWEFXNYZVW[\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机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AB^_C`abEF机电集团以其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14+c-KdefABghiJjk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B、C 类,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级,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等级C4级别以上(含 C4)的普通投资者可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机电集团属于普通投资者 C4,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因此,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
+l-KdefABm`ZnJjk
机电集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机电集团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机电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机电集团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机电集团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同时,本次发行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
k!"nopHqCD#$KI@#$45rstF:utvw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5+-KdDo./pq5rsiJjk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7号)和发
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7-KdDo./ABtursiJjk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发行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对象机电集团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
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机电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机电集团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机电集团提供财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6k"#$pxyHqCD#$KI@#$45rstF:utvw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履行注册程序;发行人具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主体资格,财通证券具有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人及主承销商的业务资格;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最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方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179F; =ABCDGHI>
!"-.%g/0z{<=
2025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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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证券代码:30077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gF/0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3月7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8"-.%gF6712
发行对象机电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5年3月7日)起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89J; =ADGKL>MNOP
!"CD#$%C:;<=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8515815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假设以上述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的
67917750.97%851581509194992511.68%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69497938099.03%-69497938088.32%流通股份
合计701771155100.00%8515815078692930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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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vHIv 10w!xEF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其中:限售股东性质
(股)比例股数量(股)
1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080000040.01%-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4124131.48%-
3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8000001.11%-
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基金、理财产品等75210361.07%-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5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基金、理财产品等65960540.94%-
险产品
6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8865450.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基金、理财产品等47753500.68%-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8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基金、理财产品等33302000.47%-
证券投资基金(LOF)
19持股数量持股其中:限售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比例股数量(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司-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基金、理财产品等30255360.43%-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基金、理财产品等26907140.38%-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33283784847.43%-
+7-Do./yHIv 10w!xEF
假设以上述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其中:限售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比例股数量(股)
1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6595815046.50%85158150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4124131.32%-
3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8000000.99%-
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基金、理财产品等75210360.96%-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5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基金、理财产品等65960540.84%-
险产品
6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8865450.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基金、理财产品等47753500.61%-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8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基金、理财产品等33302000.42%-
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司-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基金、理财产品等30255360.3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基金、理财产品等26907140.34%-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41799599853.12%85158150
假设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机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5958150股,占运达股份总股本的46.50%。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
20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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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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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3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3
/2024年9月末年末/2024年9月末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38020.59010.33900.5263
每股净资产7.80417.47467.84447.5505
注:1、根据2023年末总股本,发行前每股收益为0.5899元。
2、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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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701771155股。其中,机电集团持有公司
40.0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后,公司将增加851581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机电集团,其直接持股份额将较发行前有所提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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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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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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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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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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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象机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机电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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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2〕458号”“天健审〔2023〕3028号”“天健审〔2024〕24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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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09.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2251288.182329129.522095463.461892698.26
非流动资产1212428.171116649.19803088.67590589.17
资产合计3463716.353445778.722898552.142483287.43
流动负债2476240.192509758.762080535.331967906.17
非流动负债428785.11406236.99321998.72224774.39
负债合计2905025.302915995.752402534.052192680.57
股东权益合计558691.05529782.97496018.09290606.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47668.28524542.80485416.45281906.06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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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392863.831872672.561738388.931616125.32
营业利润28962.6442264.3260925.4660926.92
利润总额28598.8342246.9460610.2860585.99
净利润26684.8541641.7461749.6361176.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6680.4941414.5161669.7958647.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6736.6831078.9456840.0157660.03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r`
23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2622.46176894.3119267.84229792.41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58847.35-216021.32-134103.23-113709.26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82754.0918399.23266073.9750574.51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706.59-20770.69151260.50166665.13净增加额
+]-
财务指标2024.09.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0.910.931.010.96
速动比率(倍)0.580.590.690.62
资产负债率(合并)83.87%84.63%82.89%88.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4.63%84.77%82.87%87.78%
财务指标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832.672.563.04
存货周转率(次/年)1.762.462.372.6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
-1.032.520.276.78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69-0.302.154.92
利息保障倍数(倍)5.556.4612.0534.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601.00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601.001.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40.450.921.05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股收益(元/0.240.450.921.00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8.1919.3126.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126.1417.7925.74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不包含列示至合同资
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应收质保金余额。2024年1-9月未进行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2024年1-9月未进行年化处理;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8、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依据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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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83287.43万元、2898552.14万元、3445778.72万元和3463716.35万元。总体来看,公司总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受业务规模增长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6.22%、72.29%、67.59%和65.00%,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公司的经营模式相匹配。公司作为整机厂商,主要负责风电机组整机的研发、设计、总装以及部分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不负责具体的零部件生产,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对较少。随着公司风电场等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规模逐步增加,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也有所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92680.57万元、2402534.05万元、
2915995.75万元和2905025.30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受业务规模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各期末占比分别为89.75%、
86.60%、86.07%和85.24%,其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为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资金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能源电站建设规模的扩大,公司长期借款金额逐年增加,导致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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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16125.32万元、1738388.93万元、
1872672.56万元和139286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647.10万元、61669.79万元、41414.51万元和26680.49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660.03万元、56840.01万元、
31078.94万元和16736.68万元。
受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以及公司业务多元化下新能源电站 EPC 业务、
25发电业务等收入规模增长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新能源电站试运行期间的发电收入进行追溯调整,此项调整增加2021年利润总额11871.02万元。
剔除2021年新能源电站试运行期间发电收入调整的影响,2022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21年实际增长18.43%,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57%导致。
2023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原因系风电机组招标价格下降,公司毛
利率降低,综合毛利率由2021年、2022年的17.45%、17.77%下降至2023年的
13.70%。
2024年1-9月,受风电机组招标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降低,由
2023年1-9月15.72%下降为14.36%。但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01%,增幅较大,使得公司净利润同比小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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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792.41万元、
19267.84万元、176894.31万元和-72622.46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如下: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为229792.41万元,主
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当年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情况较好,预收货款增长较快;另一方面是,随着市场供应充足和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加强,供应商给予的账期延长,当年支付的采购款较少,应付账款余额增长较快导致。
2022年,公司净利润为61729.0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267.84万元,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客户的付款情况不及以前年度,当期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41641.7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176894.31万元。在公司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增长129176.53万元时,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仍为正值,主要原因系客户预付货款增加,合同负债增长
226521.07万元。
2024年1-9月,公司净利润为26684.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72622.46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当期采购付款金额较高,2024年9月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71822.22万元;另一方面是公司销售回款在四季度占比较高。两方面因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709.26万元、-134103.23万元、-216021.32万元和-158847.35万元。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缺口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能源电站投建力度加大。同时,2023年公司新增对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50014.15万元,也导致该期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缺口增大。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下游企业,为公司重要客户,通过持股能进一步稳固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574.51万元、
266073.97万元、18399.23万元和182754.09万元。公司利用筹资活动平衡资金。
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与公司2022年11月向原股东
配售股份募集资金146736.68万元有关。
279Z; =ABCDG!"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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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保荐代表人:彭波、陈婷婷
项目协办人:车嘉峥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德锋、程前
联系电话:0571-87391832
联系传真:0571-878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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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11、12层
负责人:沈国权
签字律师:金海燕、杨妍婧、范玥宸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联系传真:021-20511999
3"-ˉ;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31F
负责人:沈培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宋鑫、朱勇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28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8"YRˉ;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31F
负责人:沈培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龚文昌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299_; `a#bHIcade
!"nobcde@°no±p<=公司与财通证券签署了保荐承销协议。财通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指派彭波、陈婷婷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彭波先生:财通证券战略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主持或参与了中航精机(002013)IPO、七匹狼(002029)IPO、景兴纸
业(002067)2007年增发和2011年非公开发行、葛洲坝(600068)2008年分离交易可转债、2009 年配股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仙琚制药(002332)IPO、华
谊兄弟(300027)IPO、中国水电(601669)IPO、福田汽车(600166)2011 年
非公开发行、吉视传媒(601929)2014年可转债、金逸影视(002905)IPO、乐
惠国际(603076)IPO,运达股份(300772)IPO、可转债和配股、金田铜业(601609)可转债、安邦护卫 IPO(603373)等项目。彭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陈婷婷女士,财通证券战略投行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参与了运达股份(300772)IPO、可转债及配股,安邦护卫 IPO(603373)、本松新材 IPO 项目,以及多个拟 IPO 项目的尽职调查、财务顾问等项目。陈婷婷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nop2oCD#$-.%g/0F:utvw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认为: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财通证券同意推荐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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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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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承销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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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18F
电话:0571-87392388
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人:马帅帅
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2(此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33(此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