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证券简称:德方纳米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曲靖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中信银行曲靖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授信下的敞口额度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MA6NTRCH6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任诚注册资本20000万元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68703.84881433.41
负债总额394912.64437428.64
银行贷款总额192080.00174515.82
流动负债总额279509.98348199.5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473791.20444004.77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027898.01273741.80
利润总额-80579.98-36515.40
净利润-67197.19-30417.49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
贰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608646.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44%;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608646.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44%;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2400.00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
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