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占公司总股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比例
1吴新理9387501341.68%
2廉健100812854.48%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
397621004.33%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润盛泽投资合伙
440848261.81%企业(有限合伙)
5吕小霞34047981.51%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银华基金国
631262811.39%
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高盛国际-自有资金15884690.71%
银华基金-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华基金-工银安盛
814999510.67%
人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912490000.55%
基金
10朱捷10388000.46%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占无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份总额的比例(%)
1吴新理2346875315.24%
2廉健100812856.55%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
397621006.34%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润盛泽投资合伙
440848262.65%企业(有限合伙)
5吕小霞34047982.21%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银华基金国
631262812.03%
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高盛国际-自有资金15884691.03%
银华基金-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华基金-工银安盛
814999510.97%
人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912490000.81%
基金
10朱捷10388000.67%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三、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