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公告编号:2024-09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Grant Thornto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致同香港”)为公司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致同香港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致同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香港前身是成立于2010年的京都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2月7日经香港会计师公会批淮转为执业法团,更名为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1月末,致同香港从业人员近320人,其中合伙人22名,注册会计师85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致同香港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1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没有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香港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香港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致同香港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聘请致同香港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香港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香港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
2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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