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再现离职潮。5月以来,北方稀土、中国医药、陇神戎发、上海家化等多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高管宣布离职,平煤股份、商络电子、海顺新材等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另有个别公司多位董监高集体离职。
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上百家A股公司披露高管离职相关公告,涉及医药、环保、机械设备、基础化工等多个行业。从公告来看,工作调整成为央地国企上市公司董事长等高管离职主因,民企则以个人原因为主,另有部分高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
而从现实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董监高等核心高管离职是否另有隐情?对公司发展又有何影响?上海证券报记者初步梳理发现,除职业规划正常离职外,个别公司高管可能存在因涉事提前辞职,从而规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后续风险,还有的公司因控股权变更、内部矛盾等导致公司管理层“换血”。独立董事成为此轮离职潮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其中部分独董离职是受独董新规影响,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独董履职生态。
提前离职或进行风险“隔离”
记者注意到,个别A股公司存在涉事高管提前辞职现象,试图“隔离”违规违纪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近期,云南白药多名高管离职的背后似乎另有隐情。
5月26日晚,云南白药披露,董事陈发树、路红东、陈焱辉,监事游光辉、钟杰均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陈发树是叱咤资本市场的风云人物,也是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陈焱辉为陈发树之子。
事实上,2023年以来,云南白药已有多位高管陆续辞职,辞职原因均为“个人原因”。2023年3月,公司董事长王明辉,公司首席销售官、高级副总裁王锦因个人原因辞职;2024年2月,公司首席运营官、高级副总裁尹品耀,首席人力资源官余娟亦因个人原因辞职。
值得注意的是,5月初,有消息称,云南白药原董事长王明辉等5位高管,从2023年初至2024年初,因涉及同一事项先后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这种情况下的离职,大概率有提前进行风险隔离的目的。”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学锋律师解释称,即高管可能存在潜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司为避免该等行为对公司造成潜在不利影响安排高管离职,或相关高管为避免个人责任或风险,选择提前辞职。
云南白药并非个例。2023年11月21日,中远海发披露,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刘冲因个人原因请辞,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企业任何职务。次日即有报道称,刘冲11月7日被带走,且办公室已被查封。2024年5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显示,刘冲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不管是国企、民企,如果某高管在任内有造假、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其是到期离任、还是中途辞职,都无法回避责任。”荣正集团董事长郑培敏表示。
集体离职折射公司治理缺陷
相比个别高管辞职,上市公司董监高“集体辞职”,无疑将对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的稳定性带来不小的影响。
5月31日晚,国美系上市公司*ST美讯披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等5人选择集体辞职。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同时收到公司董事长宋林林、董事董晓红、董事周明、独立董事丁俊杰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这直接导致*ST美讯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黄学锋认为,董监高的密集离职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公司内部可能存在较大的矛盾或分歧,也可能反映出该公司在战略方向、管理理念等方面存在混乱,使得高管们对公司未来发展失去信心。
此外,控股权变更、内部矛盾也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换血”,进而对公司短期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波动。因公司控制权变更等原因,新的控股股东可能带来新的管理团队,导致原高管团队成员调整;有些公司股东之间、高管之间甚至父子之间发生内斗,也可能导致部分高管被迫离职。
今年1月中旬,福建“纺织大王”陈建龙刚刚入主美达股份,便上演了一场多名董监高辞职的大戏。
这一风波也引起监管层注意,深交所火速向美达股份发出关注函,要求其说明上述变更是否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管理层日常运作、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等。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湛涛律师分析称:“新公司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订对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增加了新的规定,今年以来的高管离职潮可能与此存在一定关系。”
“公司管理层的密集离职,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治理的缺陷,同时也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人才建设、战略执行等带来较大的挑战。”有公司治理研究专家表示,上市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掌舵人”,在企业战略制定、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董事长的频繁变动,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的稳定性。
独董离职加速优化履职生态
记者发现,伴随独董新规落地实施,独立董事成为此轮上市公司离职潮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公司公告的独董离职原由多为“个人原因”,部分公司直言,独董超期或超额履职,按要求辞职。
6月3日晚,平煤股份披露,独立董事陈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5月31日晚,商络电子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因连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独立董事程林因已担任超过三家A股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海顺新材披露,独立董事夏宽云因在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超过三家,申请辞职……
“今年以来,独董离职确实呈现较为密集的趋势。”黄学锋说,独董新规对独董专业素养尤其是责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很多“花瓶”或挂名性质独董,不符合独董新规的要求,离职是必然选择。另一些独董选择离职可能是为了避免潜在的责任和风险。
据悉,在履职保障方面,独董新规将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家数上限由“五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缩减至“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以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对此设置了一年过渡期,独立董事须在过渡期结束后将兼职家数调整至符合新规要求。
此外,不少“问题公司”独立董事接连宣布离职,或意在规避潜在的责任和风险。3月13日晚,*ST越博披露,公司独立董事王显会、沈菊琴、黄敏以及非独立董事周学勤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同意递补左茜为公司独立董事。但履职仅一个月,4月17日晚,*ST越博披露,左茜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黄学锋表示,独董离职潮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稳定,甚或影响到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但长远来看,或将倒逼上市公司和独董深入思考,督促其更加重视自身职责,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制衡机制,改善独董生态,实现“花瓶独董”向真正既“独”又“懂”的独董转变,对公司高质量发展无疑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