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证券简称:科创新源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
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126431804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7人,代表股份47033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1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0810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人,代表
股份16222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1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1人,代表股
份1573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31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
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28%;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64%;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1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
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4%;弃权
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01%;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1%;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议案股东所持有中小股东所议案名称同意票数同意票数序号效表决权股持有效表决
(股)(股)份总数比例权股份总数
(%)比例(%)选举周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3.013847152381.7954119052675.6754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23844693381.7431116593674.112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梁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3.033844693381.7431116593674.1123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马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3.043844693381.7431116593674.1123
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周东先生、廖长春先生、梁媛女士及马婷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议案股东所持有中小股东所议案名称同意票数同意票数序号效表决权股持有效表决
(股)(股)份总数比例权股份总数
(%)比例(%)选举徐树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013844697281.7432116597574.1148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023846028181.7715117928474.9608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雷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033844224081.7331116124373.8140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树田先生、常军锋先生及雷永鑫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议案股东所持有中小股东所议案名称同意票数同意票数序号效表决权股持有效表决
(股)(股)份总数比例权股份总数
(%)比例(%)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5.013845695081.7644117595374.7491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彭少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5.023845695981.7644117596274.7496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王玉梅女士及彭少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