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证券简称:宏达电子公告编号:2024-038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2024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30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公司6号楼31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颜艳芳女士、王慧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
(1)提名颜艳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慧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审议通过后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除了领取其具体任职岗位的职务薪酬之外,额外领取监事职务薪酬人民币1000元/人/月。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方案适用期限自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日止。
经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公开选聘,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