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3证券简称:一品红公告编号:2025-010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交
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
22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263789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6人,代表股份258275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5514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
股份551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5514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8%。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1692766股,根据《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部分股份5116105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6576661股。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733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
反对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27%;反对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2%;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73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
反对3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23%;反对3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5%;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733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
反对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27%;反对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2%;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周昊臻、谢兵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