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证券简称:怡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上
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
1要求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
行上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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