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证券简称:怡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桂秀女士的通知,鉴于其于2021年11月1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期满。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继续保持怡达股份实际控制人的稳定,并为了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决策效率,刘准先生和沈桂秀女士经过审慎研究,决定于
2024年11月16日继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各方持股情况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刘准先生(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34295684股,持股比例为20.80%;
沈桂秀女士(乙方)持有本公司股份20235980股,持股比例为12.28%;
合计持股比例为33.08%。
2、甲方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一直负责怡达股份的生产经营业务;乙方为甲方的近亲属,自怡达股份设立至今,一直在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决策上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且将继续共同致力于怡达股份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将继续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就涉及怡达股份的相关事
项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本协议所述之“涉及怡达股份的相关事项”系指本协议双方持有怡达股份股份期间,对怡达股份行使股东权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1)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怡达股份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怡达股份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怡达股份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怡达股份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怡达股份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6)怡达股份发行公司债券;
(7)怡达股份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
(8)修改怡达股份章程;
(9)怡达股份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0)根据怡达股份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怡达股份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1)决定停止经营怡达股份现有业务,或对怡达股份业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
(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怡达股份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本协议双方确认,在行使作为怡达股份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时,乙方应
按甲方的意见在怡达股份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3、本协议双方确认,若乙方无法出席怡达股份股东大会时,则应委托甲方代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乙方应按照怡达股份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及甲方的指示出具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4、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
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三、《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怡达股份健康发展,并持续保持怡达股份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提高决策效率,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准。
2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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