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证券简称:长盛轴承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409290.80元,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18864903.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943040.8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18501535.4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18501535.4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86783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396000股及拟回购注
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88800股后的297383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9960349.04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利益诉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的
合理回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