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凯伦股份: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15证券简称:凯伦股份公告编号:2024-09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钱林弟、李忠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66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决定全文公告如下:

钱林弟、李忠人:

2021年10月22日,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股份)实际控制

人钱林弟、董事李忠人、张勇、季歆宇承诺,截至当日凯伦股份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88亿元,如在2022年12月31日未能收回的,由承诺人承担,并在2022-2024年年报披露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20%、30%和50%。

经查,截至2024年8月20日,钱林弟、李忠人尚未支付2024年度的补偿款,违反了公开作出的承诺。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