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证券简称:凯伦股份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林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伦股份”)控股股
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实际控制人钱林弟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融投资”)拟将合计持有的凯伦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3634200股占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785360股后的股本370270070股,下同)比例的14.4852%,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给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矽彩光电”)及陈显锋先生,其中,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
2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88%钱林弟拟转让数量为6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6204%绿融投资拟转让数量为225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59%。苏州矽彩光电受让341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87%,陈显锋
先生受让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4%。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4、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签署
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
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和绿融投资的通知,获悉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绿融投资与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绿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苏州矽彩光电、陈
显锋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536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852%。其中,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2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88%钱林弟拟转让
数量为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4%绿融投资拟转让数量为
225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59%。苏州矽彩光电受让341342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9.2187%,陈显锋先生受让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剔除当时回购占剔除目前回股数(股)专户股份后总股股数(股)购专户股份后本比例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637961931.4310%9127961924.6522%
凯伦控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637961931.4310%9127961924.652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225342006.0859%00.0000%
绿融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5342006.0859%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钱林弟合计持有股份259336097.0040%199336095.3835%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834021.7510%4834020.1306%
有限售条件股份194502075.2530%194502075.2530%
合计持有股份4292410.1159%4292410.1159%
钱倩影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92410.1159%4292410.1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340000.0632%2340000.0632%
季歆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5000.0158%585000.0158%
有限售条件股份1755000.0474%1755000.0474%
合计持有股份00.00%341342009.2187%苏州矽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341342009.2187%光电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00.00%195000005.2664%
陈显锋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95000005.266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
二、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1: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苏州湾注册地址东方创投基地11号楼法定代表人钱林弟注册资本3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596975860H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苏州湾通讯地址东方创投基地11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橡胶、塑料、其他建筑材料、喷气织物、化纤丝假捻、经编织物、针纺织
品、化学纤维、棉纺织品、家纺用品、服装服饰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物业管理;金属及非金属矿的投资;商业
运营管理、酒店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钱林弟持股90%、钱倩影持股10%的姓名或者名称经营期限2012年06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6日
(二)转让方2:钱林弟
姓名:钱林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68********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转让方3: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山路东侧1820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林弟出资额1391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022321146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山路东侧1820号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范围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主要合伙人包括钱林弟、李忠人、吴志平等的姓名或者名称
经营期限2014-06-23至2026-06-22
成立日期2014-06-23
(四)转让方之一致行动人1:钱倩影姓名:钱倩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91********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转让方之一致行动人2:季歆宇
姓名:季歆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89********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1188号1号楼201室法定代表人陈显锋注册资本133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204JNK49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1188号1号楼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经营范围发;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陈显锋持股37.10%、王会持股26.30%、肖君军持股10.50%、刘品德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持股10.00%、谭建辉持股8.60%、陈赛持股5.00%、刘智超持股1.50%、的姓名或者名称
李浪浪1%经营期限2019年09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3日
(二)陈显锋
姓名:陈显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2323************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凯伦控股、钱林弟、绿融投资与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之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4JNK49
法定代表人:陈显锋
甲方之二:陈显锋
公民身份号码:422323************
乙方之一: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96975860H
法定代表人:钱林弟
乙方之二: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022321146
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林弟
乙方之三:钱林弟公民身份号码:320525************
(二)转让标的及价格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甲方转让53634200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6.87元。
乙方具体转让股份的数量和股份比例(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如下:
序号转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股份比例(%)转让价款(元)
1乙方之一251000006.7788%172437000
2乙方之二225342006.0859%154809954
3乙方之三60000001.6204%41220000
合计5363420014.4852%368466954
甲方具体受让股份的数量和股份比例(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如下:
序号受让方受让股份数量(股)受让股份比例(%)支付价款(元)
1甲方之一341342009.2187%234501954
2甲方之二195000005.2664%133965000
合计5363420014.4852%368466954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导致转让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股份转让数量相应调整增加从属于标的股份而自然形成的送股、转增股
本、拆分股份、配股的股份数额。同时,股份转让价款不变,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减。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受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三)股份过户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1、股份过户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甲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股东权利,并且乙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2、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积极到深交所办理协议转让业务,在取得深交所就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且上市公司根据其与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的
约定支付完毕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转让款的2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将上述款项支付至转让方账户的2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责任及陈述、保证事项及承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责任、陈述、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追索该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除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损失,承担费用,支付违约金和罚金等外,守约方还有权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责任、陈述、保证事项及承诺。
(五)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与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本协议部分条款失效、延迟执行、未执行或有争议的,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协议一方延迟追究违约方责任,不代表放弃追究违约方责任;协议一方部分放弃追究违约方责任和权利,不代表放弃追究本协议项下违约方其它违约责任和放弃本协议项下其它权利。
本协议一式十份,各方各留存一份,其余留上市公司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以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待协议生效条件成就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
自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签署
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