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证券简称:英可瑞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10月
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1 / 5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0人,代表股份100278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0054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223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5496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272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223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尹伟、邓琥、王孟腾、杨光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候选人:《选举尹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36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24股
1.02.候选人:《选举邓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同意股份数:10005512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08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孟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462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2708股
1.04.候选人:《选举杨光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23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11股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红日、净春梅、刘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候选人:《选举吴红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15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03股
2.02.候选人:《选举净春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4616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2704股
2.03.候选人:《选举刘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21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09股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文锋、王胜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候选人:《选举刘文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18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06股
3/53.02.候选人:《选举王胜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0055117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273205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8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
反对1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6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4%;反对18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4%。
5.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7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
反对2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5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95%;反对2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5%;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2%。
6.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
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0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67%;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3%;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4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
4/5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61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7%;反对2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3%;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