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证券简称:万隆光电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顺利开展,
2024年预计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拟提供不超过3.1亿的
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
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朝晖支行”)签订编号为“0120200017-2024年朝晖(保)字0016号”的《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公司就工行朝晖支行与全资子公司杭州万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120200017-2024年(朝晖)字00921号)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万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1D31M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许梦飞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11809号
7、经营范围: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
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
15000100
份有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4157234.28276454826.45
负债总额127476377.05159183840.72
资产净额96680857.23117270985.73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70714361.93195468792.46
营业利润13193842.1327500310.64
净利润13866636.5420590128.5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
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
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
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04%,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