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证券简称:万隆光电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雷骞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授信额
度(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开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贷款/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贷款/授信的期限、具体贷款/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
条件)仍需由公司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便于融资事项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