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证券简称:威唐工业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23088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威唐转债”(债券代码:123088)将于2024年12月16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威唐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8.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票面利率为1.8%。
4、付息日:2024年12月16日。
5、除息日:2024年12月16日。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凡在2024年12月13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12月1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12月15日。
8、下一年利率:2.4%。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威唐转债”或“可转债”)将于
2024年12月16日支付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威唐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8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138.00万元(3013800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138.00万元(3013800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21日至2026年12月14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2020年12月15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4、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
2.4%、第六年2.8%。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威唐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票面利率为1.8%,即每10张“威唐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18.00元(含税)。1、对于持有“威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
2、对于持有“威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8.00元;
3、对于持有“威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
派发利息18.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1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威唐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威唐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32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10-68561147
八、备查文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