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证券简称:万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04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补充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8116530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1132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人,代表股份3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241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208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3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144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
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20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0%;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张禾阳女士、闫楠先生、张珊珊女士、朱正翔先生、朱青芳女士、朱燕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张禾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1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106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禾阳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张禾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闫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09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9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闫楠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闫楠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珊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1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100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珊珊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张珊珊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朱正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09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9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朱正翔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朱正翔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朱青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08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8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朱青芳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朱青芳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朱燕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0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7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朱燕华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朱燕华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郑梅莲女士、宋广华先生、严华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1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100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郑梅莲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郑梅莲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宋广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0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7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宋广华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宋广华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严华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113320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7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严华丰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严华丰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严慧芳女士、江国强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
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严慧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8113320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7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严慧芳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严慧芳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江国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1133209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9099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江国强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江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野律师、卢文婷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