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证券简称:万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04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凡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编码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2.01选举张禾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闫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珊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朱正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朱青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朱燕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宋广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严华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4.01选举严慧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江国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2、3、4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全部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4年8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无效)。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0571-61065112
传真:0571-63755239
电子邮箱:yinuo418@126.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11层万马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3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698”,投票简称:
“wm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指示: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2.01选举张禾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闫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珊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朱正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朱青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朱燕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宋广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严华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4.01选举严慧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江国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累积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三: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股东地址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邮箱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箱、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