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7证券简称:电工合金公告编号:2024-051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陈烨辉先生(董事长)、陈力皎女士(副董事长)、曾旭东先生
独立董事:陈朝琳先生、鞠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朝琳(主任委员)、陈烨辉、鞠明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朝琳(主任委员)、陈烨辉、鞠明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鞠明(主任委员)、陈力皎、陈朝琳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烨辉(主任委员)、陈力皎、曾旭东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林池墨先生(监事会主席)、甘炜苹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王菊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冯岳军先生
副总经理:卞方宏先生、陈立群先生、程胜先生、冉文强先生、曾旭东先生
财务总监:刘云女士
董事会秘书:曹嘉麒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换届离任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岳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岳军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冯岳军先生持有其25%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675%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冯岳军先生持有其1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256%的股份。换届离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管理。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沈国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国祥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国祥先生持有其20%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14%的股份。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管理。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仇如愚先生、李专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如愚先生、李专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2、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王丽君女士、陆元祥先生、陈新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君女士、陆元祥先生、陈新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公司对因换届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附件: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陈烨辉先生陈烨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信息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厦门全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烨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厦门全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陈力皎女士陈力皎,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陈力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25%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皎女士持有其5%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2535%的股份,通过江阴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陈力皎女士持有其90%股权)
间接持有公司2.304%的股份。陈力皎女士与公司总经理冯岳军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曾旭东先生曾旭东,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厦
门信诚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陈朝琳先生陈朝琳,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财
政部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大型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培训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管理等专题。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会计专家、厦门市会计学会理事、厦门市中直会计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陈朝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鞠明先生鞠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专利代理资格。曾任常州延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常州弘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林池墨先生林池墨,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业务总部投资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信诚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林池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甘炜苹女士甘炜苹,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路桥广告公司任设计主办、路桥景观艺术公司装饰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厦门信息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甘炜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菊女士王菊,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华西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行政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王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冯岳军先生冯岳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冯岳军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冯岳军先生持有其25%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675%的股份,通过江阴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冯岳军先生持有其1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256%的股份。
冯岳军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陈力皎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卞方宏先生卞方宏,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97年
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卞方宏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卞方宏先生持有其20%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14%股份。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陈立群先生陈立群,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曾任江苏牛牌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机加工班长,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立群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立群先生持有其15%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7605%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程胜先生程胜,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国营
第七五五厂市场部经理、无锡市斯达自控设备厂销售总经理、无锡国圣电气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程胜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程胜先生持有其15%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7605%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冉文强先生冉文强,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曾任职于东洋喜岛汽车零件(深圳)有限公司、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品质部主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冉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曾旭东先生曾旭东,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厦门信诚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刘云女士刘云,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坤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曹嘉麒先生曹嘉麒,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17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曹嘉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及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