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证券简称:爱乐达公告编号:2024-
050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鹏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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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1440649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1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2143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48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9212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5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9212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5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9212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55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见证律师等相关
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谢鹏先生、杨有新先生、刘晓芬女士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谢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43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98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10%。
1.02选举杨有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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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1435435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9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15%。
1.03选举刘晓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43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9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04%。
议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符蓉女士、王斌先生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符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37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4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685%。
2.02选举王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345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0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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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议案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丁文学先生、刘余魏先生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丁文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3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0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15%。
3.02选举刘余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5345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08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16%。
议案4.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股份数量所有股东所股份数量所有股东所股份数量所有股东所
(股)持有表决权(股)持有表决权(股)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14385122299.8516%1565420.1087%572000.039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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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股份数量的中小股东股份数量的中小股东股份数量的中小股东
(股)所持有表决(股)所持有表决(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权股份比例权股份比例
170749488.8748%1565428.1480%572002.97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5.00《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股份数量所有股东所股份数量所有股东所股份数量所有股东所
(股)持有表决权(股)持有表决权(股)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14386022299.8579%1510420.1048%537000.03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股份数量的中小股东股份数量的中小股东股份数量的中小股东
(股)所持有表决(股)所持有表决(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权股份比例权股份比例
171649489.3432%1510427.8617%537002.795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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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见证律师姓名:刘垚、韦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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