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公告编号:2024-04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1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公司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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