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证券简称:中环环保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46债券简称:中环转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环转2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692,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2、债券代码:123146,债券简称:中环转2
3、转股价格:6.26元/股
4、转股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8年5月5日5、根据《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有可能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相关约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号文《关于同意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16657.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8183343.00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86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环转2”,债券代码“123146”。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2年5月12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1月14日至2028年5月5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7.47元/股。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由7.47元/股调整为7.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12日,公
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由6.30元/股调整为6.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三、关于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5.634元/股),预计可能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决定修正转股价格的,应当及时披露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修正前的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修正转股价格履行的审议程序、转股价格修正的起始时间等内容。
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环转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