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证券简称:中环环保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146债券简称:中环转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9月24日,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90%的情形,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5年1月1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号文《关于同意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16657.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8183343.00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86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环转2”,债券代码“123146”。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根据《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5月12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1月14日至2028年5月5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7.47元/股。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由7.47元/股调整为7.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由6.30元/股调整为6.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低于5.634元/股的情形,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中环转2”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5年1月1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