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2024年0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丰富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业务需求,促进融资工作推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动力”)、惠州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智动力”)为公司在以上额度内融资业务
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动力、惠州智动力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5千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
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
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
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东莞智动力、惠州智动力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