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证券简称:朗新集团公告编号:2024-10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6日,鉴于本次交易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04号)被暂停经
营业务6个月,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需要更换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截至目前,公司已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并已完成相关审计/审阅工作。此外,公司已将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4年6月30日,并完成了申请文件中涉及财务数据、评估资料等相关事项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年
11月5日,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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