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证券简称:电连技术公告编号:2024-035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26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39.9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209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207人,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61元/股,预留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相同。若在本激励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范围: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含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4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4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5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净利润增长率 B(以上一年度为基数)(以上一年度为基数)归属安排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
目标值(Am)
(Bm) (Bn)首次授予的第二类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10.00%--限制性股票及在
2022年第三季度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20.00%10.00%5.00%报告披露前授予的
预留第二类限制性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20.00%15.00%10.00%股票在2022年第三季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20.00%10.00%5.00%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第二类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20.00%15.00%10.00%性股票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
其他情形 X=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各归属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归属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9)。
(三)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四)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六)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九)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十)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一)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209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9.9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28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万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40%。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7月5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归属条件。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 净利润增长率 B率 A(以上一 (以上一年度为基归属安排考核年度年度为基数)数)目标值目标值触发值
( ) ( ) (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Am Bm Bn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
第一个归首次授2022年10.0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属期予的第[2024]0011007746号),公司净
第二个归
二类限 2023年 20.00% 10.00% 5.00% 利润增长率B为15.53%高于目属期
制性股 标值(Bm)10%,达到公司首次
第三个归
票2024年20.00%15.00%10.00%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属期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例为100%。
当 A≥Am或 B≥Bm X=100%
当 A
其他情形 X=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四)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归属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首次授予部分有4名激励对象因
示:
主动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个人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次归属比例为0;其余207名激励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本次归属比例均为100%。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9日,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1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6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归属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 净利润增长率 B率 A(以上一 (以上一年度为基归属安排考核年度年度为基数)数)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目标值目标值触发值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
(Am) (Bm) (Bn)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预留授第一个归[2024]0011007746号),公司净
2023年20.00%10.00%5.00%
予的第 属期 利润增长率B为15.53%高于目
二类限 标值(Bm)10%,达到公司预留
第二个归
制性股2024年20.00%15.00%10.00%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属期
票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例为100%。
当 A≥Am或 B≥Bm X=100%
当 A
其他情形 X=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归属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个人个人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本次归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属比例均为10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四、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上述人员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5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30人变为227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6万股调整为504.5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3.10万股调整为441.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其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8.80万股调整为357.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7.40万股调整为345.90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26.61元/股调整为26.25元/股。
2、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6.06元/股。
3、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
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5.71元/股。同时,由于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00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1人调整为207人。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五、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7月5日
2、首次授予可归属数量:1342800股
3、首次授予可归属人数:207人
4、首次授予价格:25.71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职务数量股票数量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万股)(万股)的比例核心骨干(207
335.70134.2840%
人)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6月9日
2、预留授予可归属数量:57000股
3、预留授予可归属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25.71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本次可归属的限本次可归属数量姓名国籍职务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
(万股)(万股)股票总量的比例
陈育宣中国董事长5.002.5050%子公司恒赫鼎富
陈晟中国(苏州)电子有6.403.2050%限公司副总经理
合计11.405.705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9.98万股。
(三)本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4年7月12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国际验字第2400934号):截至2024年7月11日止,电连技术公司已收到认股员工缴纳的认购款35988858.00元,其中股本13998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33%。本次员工认购款缴纳完成后,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2378470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26日。
八、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减(+/-)占总股本比数量(股)数量(股)例(股)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601133215.63%6601133215.58%无限售条件股份35637356884.37%+139980035777336884.42%
总股本422384900100%+13998004237847001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399800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2384900股增加至
4237847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解除限售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国际
验字第2400934号)。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