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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679证券简称:电连技术公告编号:2025-020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78.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37.73万股,预留授予40.93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员工意见,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国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审议通过《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国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国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按照修订后的内容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审批、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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